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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维人员非法获取数据 获利超160万元获刑

2023年6月18日,据云头条报道: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,戴某、孙某经预谋,利用戴某担任XX公司网游运营维护岗位的工作便利,违规使用内部账号在游戏系统内添加大量稀有游戏道具数据,后转移至孙某控制的账号内并由孙某在网络上销售牟利,已查明二人合计非法获利超过 160 万元。
2021年9月17日,戴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至公安机关,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。同日,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,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。案发前,戴某在公司调查期间赔偿了公司24.97万元。
法院裁定:
法院认为,戴某、孙某违反国家规定,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,违规添加数据并转移牟利,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罪名成立,予以支持。本案系共同犯罪。戴某具有自首情节、自愿认罪认罚、退出部分违法所得,依法从轻处罚。孙某具有坦白情节、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从轻处罚。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,根据各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、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、第六十七条第一款、第三款、第五十二条、第五十三条、第六十四条的规定,判决如下:
一、戴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二、孙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三、违法所得应予继续追缴或责令退赔后发还被害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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